2008年6月2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四版:法趣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法制笑话

  剑桥大学的真实故事
  在一次考试的过程中,有个勇敢而极富创意的考生突然提出,要监考的学监为他提供点心和啤酒。接下来是这样一段对话:
  学监:对不起,您在说什么?
  考生:我要求您给我拿点心和啤酒,先生。
  学监:很抱歉,不行。
  考生:我坚持我的要求,先生。我不仅是请求,而且是命令您现在给我拿点心和啤酒。
  这个学生同时出示了一份剑桥大学校规的复印件。
  这套校规是在400年前用拉丁文订立的,名义上永远有效。他指出其中不引人注意的一条:参与考试的所有考生,有权在考试过程中得到点心和啤酒。
  惊讶之余,学监不能再表示异议。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,他临时拿来了可乐和汉堡包作为替代品。那个机智过人的学生心满意足地坐在那里,一边舒服地又吃又喝,一边答完了他的试题。
  3个星期之后,剑桥大学给予这名考生罚款5英镑的处分,理由是:在考试过程中,该考生没有按照校规带上佩剑。

  枪决前的愿望
  法官:“你就要被枪决了,有什么最后的愿望?”
  犯人:“我希望穿上一件防弹背心。”

  餐厅的规定
  纽约的两位律师出完庭后,来到一家餐厅。他们要了两杯饮料,然后从各自的公文包里拿出自带的三明治开始就餐。
  “嘿,餐厅规定,不许在这里吃自带的三明治!”餐厅老板走过去告诉他们。
  两个律师相对无言,耸了耸肩膀,交换了各自的三明治。